举报人:韩毅
身份证:610113197203220533
电话:13706337123
我是韩毅,我实名举报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营业部违法随意封卡,其行为限制了我的公平交易和财务自由,实为滥用职权行为,莫名其妙的封卡,造成我们重大损失。
请国家银监会领导倾听我的呼声,组成调查组调查我的实名举报,还我一个公道。
我做期货的银行卡莫名其妙被封
2023年12月5日11点左右,因期货行情下跌需要向我期货账户补仓,在转资金时发现我银行账号异常,无法转账。
因为当时正处于期货行情下跌阶段,时间很重要,如果不能及时补仓,将会被强制平仓,损失将很严重。
所以,在第一时间里,我跑到我的开户行——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营业部的柜台查询银行卡账户异常的原因。
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只说因账号转账频繁被冻结,但没有给我具体说明原因,也没有给我提供任何凭据和依据。
我很委屈,当场跟工作人员解释了账户里资金对外转账,均是转到与本人银行账户同名的期货账户,没有发生别的业务。他要求我打账户明细并说明原因。
我打出12月份的银行明细,做了标注,又马不停蹄的来到中行市行营业部柜台提交资料,工作人员验证通过,说是资料没问题了,但需要上报领导审批。
我非常着急,请求他能不能快一些,并说明随时需要转款补仓,否则就会被平仓,遭受重大损失。他只是答应说是会给领导汇报。
2023年12月6号上午,我又到营业部柜台催问解封进展柜台值班人员还是让我等,说着急就去找经理。
我问了大堂经理应该找谁,她领我去找到李勇军主任,我又给李主任解释了急需解卡的原因,他说催一下。当天下午我先后给李勇军主任和营业部打电话催问进展情况。
下午4点47分,中行有个工作人员联系我,说是审明细的,需要了解资金进出情况。我给他做了解释并请求尽快解开账号。他说清楚了,我解释的也和明细相符,会尽快上报。我问他解封大约需要多少天,他答复说一周左右,也可能需要十几天,主要看领导审批的流程。我听他这样说非常着急,再次请求他快点处理。
我的银行卡解封之后造成我损失超过125万元
2023年12月7号上午,我又去营业部柜台催问解封进展,说是报上去了,让我等待。当天下午3点多我再次到柜台催,柜台的工作人员还是说他们已经上报了,在等待领导审批,让我等待,如果着急就让我找领导。
无奈之下,我又去找李勇军主任,他不在办公室,15时50分左右电话联系他,没接。
2023年12月8日上午,我又去营业部找李勇军主任催办解封,他说打电话问一下同事,然后我加了他微信。
当天下午,我又通过微信催问李勇军主任,李主任答复说“应该差不多了”,但周五也就是12月8号依然没解开。
第7天,也就是2023年12月11号上午,营业部座机电话通知我去办解冻手续,并同时通知我要降额度,还建议我换个银行挂期货账户。办理完毕手续后,账户解封。
至此,账户被冻结7天不能交易,期间为了降低损失被迫将全部期货合约平仓,初步计算,损失125万余元。
账户被冻结后,当天即向银行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资料,冻结期间,除周六日外,我每天去柜台催促,先后去过柜台7次,现场、电话或通过微信先后催问过11次。
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造成我重大损失谁来担责
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没有出示和提醒客户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封控了账户,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和解决的办法,体现银行对客户的违法乱用职权封卡随意性非常大,且在银行里面也没有什么关于封卡事由的公示。
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随意封卡,是限制了客户的财务自由,实为滥用职权行为,莫名其妙的封卡,造成我重大损失怎么办?
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凭什么封卡,如果发觉有可疑交易,理应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处理才合理吧?银行不是执法部门,无权封卡,银行方面是否涉嫌构成违法行为?
中国银行淄博市银行违法、任性封控客户银行卡的行为,作为银行的主要监管职能部门淄博银监会是否出来走两步?也好体现责任担当!
5月13日媒体记者来到淄博市银监局反映情况,被要求去一楼信访窗口接待,同时被要求持有韩毅本人的委托书,又被告知银监局领导不接待。不难看出淄博市银监局盛气凌人、官本位本位思想和大搞形式主义的存在感刷的满满的,主管部门的官僚主义,推诿扯皮不作为。符合想象中国银行淄博营业部的违纪、违法、违规,肆无忌惮的封控个人账户行为也就屡见不鲜了。
5月30日,淄博市银监局电话告知媒体记者,关于韩毅的账户被中国银行淄博营业部封控的事情已经部分受理,要等到7月25日才能有结果。2023年12月6日韩毅的账户被中国银行淄博营业部违法封控一周后解封,给当事人韩毅造成直接125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那么媒体不介入此事就不了了之了么?
6月1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表示,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李局长是说着玩儿的么?中国银行淄博营业部违法封控个人账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那么请问李局长一严到底、一查到底,查谁?谁查?当然淄博市银监局和中国银行淄博营业部是难辞其咎!我们坚信依法治国的中国银行淄博营业部一定不是法外之地!
人民群众无小事,淄博市银监会是否秉持大局观念,不忘初心,做好服务人民的理念,维护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营业部每位客户合法权益为宗旨,敢于面对,勇于担当,做好其本职工作,为我本人韩毅的损失依法、依规给与赔偿和补偿!让我们共同期待。
实名举报人:韩毅
联系电话:13706337123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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