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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民间借贷“有借无还”,法官云调解修复友情

发布时间:2025-04-14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苏琳 编辑:陈琳

  常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借钱不还,却可能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贤儒法庭线上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王某与董某系同村好友,2017年董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承诺一年期满还清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分计算),双方签订借据且董某在借据上按捺手印。借款期满后,王某曾多次向董某索要借款,但是董某一直以经济困难在外打工为由拖延至今。故王某起诉至敦化法院贤儒法庭。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一纸判决虽能解决法律上的纷争,却可能永久性地破坏双方的友情,故在案件标的不大、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基础上,本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力求一次性化解矛盾,同时修复双方的关系。

  承办法官先是尝试与被告董某取得联系,董某表示现在自己人在外地工作无法及时出庭参与庭审,但愿意调解解决本案。随后承办法官联系原告,倾听原告的调解诉求。经过和双方当事人的几次沟通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线上开庭的方式“云调解”,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析理。王某了解到董某的特殊情况后表示理解并愿意延长还款时间,董某认识到自己拖欠借款不还的行为给昔日好友带来了深深的伤害,甚至影响了情谊,感到非常愧疚,当场向王某表达了歉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董某分期偿还借款,两人重归与好。

  “小案”关乎民生,案件办理的目的不只是“一纸判决”,而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今后,敦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苏琳)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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