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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中国网 作者: 编辑:杨姗

  中国网3月21日讯 据公安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聚焦场外配资、非法投资咨询等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持续开展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成功侦办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

  1.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2.江苏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5月,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自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平、王某强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核准,在多个期货公司注册账户作为母账户,再将母账户拆分为数千个虚拟子账户,以此方式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并收取交易费。截至案发,谢某平、王某强等人共发展客户6300余名,涉案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8500余万元。目前,谢某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安徽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9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浩、黄某明在未获得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场外配资平台非法经营场外配资业务。该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3至10倍杠杆配资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浩等人利用该平台招揽客户4700余人,提供配资4.2亿余元。目前,王某浩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广东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增等人在未获得相关期货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注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在网上招揽客户,以提供高回报的期货交易标的以及交易杠杆服务为诱饵,吸引客户通过其提供的期货交易软件开立账户,再以销售交易课程、代课老师直播等方式开展非法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涉案交易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王某增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广东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202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依法立案侦办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并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截至案发,该案涉案交易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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