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 >正文

2021年燕窝行业年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0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牛安春 编辑:刘铮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牛安春)9月28日至29日,国燕委主办的“创新高质 聚焦增量 2021年燕窝行业年会”上,政企两界共议燕窝产业如何高质量发展。

  在疫情影响下,2020年全年进口量依然创下新高,我国燕窝进口量从2016年的41.5吨升至2020年的340.4吨,5年增长7倍,政界嘉宾就疫情燕窝贸易展开发言。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一处副处长张义  图片来源:国燕委

  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一处副处长张义表示,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燕窝消费国,原料完全依赖进口。目前已经获得准入输华燕窝产品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获得准入的共66家企业。海关总署正在推进越南、柬埔寨等国家输华燕窝产品的准入进程,以及上述三个国家新企业注册工作。与此同时,海关总署将继续多措并举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加大走私打击力度。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马丽娜  图片来源:国燕委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马丽娜表示,为确保燕窝产成品安全,印尼企业除全面执行两国间的协议外,还严格遵守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防止新冠肺炎在食品企业传播指南》等卫生协议。

  泰国驻华大使馆农业处公使衔参赞芭桐娃蒂  图片来源:国燕委

  泰国驻华大使馆农业处公使衔参赞芭桐娃蒂透露,中国海关总署对9家泰国申请输华燕窝生产企业开展了远程视频考察。

  马来西亚驻华大使馆农业处一等秘书诺海达娅  图片来源:国燕委

  马来西亚驻华大使馆农业处一等秘书诺海达娅表示,疫情期间包括燕窝产业在内的畜牧业在马来西亚国家安全委员会发布的《标准作业程序》下运作,确保不被中断、保证国家经济链条的连续性。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国燕委理事长马增俊  图片来源:国燕委

  国燕委理事长马增俊说,燕窝行业从业者须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良性竞合避免恶性竞争,做好企业自身定位,加强客户及从业人员教育,合作共享做大业务。协会应助力公共宣传,推动行业出标贯标,做好政企桥梁,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燕窝标委会常务副主席李耿  图片来源:国燕委

  燕窝行业最大的痛点在于缺乏业界共同遵守的标准,谋求行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标准的护航,今年3月份,由国燕委牵头组织,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成立了食用燕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始了燕窝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本次年会上,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燕窝标委会常务副主席李耿报告了标准制定进展。

  小仙炖鲜炖燕窝创始人、首席产品官林小仙  图片来源:国燕委

  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燕窝产业高质量发展,鲜炖燕窝品牌“小仙炖”创始人林小仙强调,燕窝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注重科研与标准建设,打造高质量供应链,做好针对广泛市场的认知教育。会上,还集中表彰了2020年为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北京小仙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度最具价值创新奖。

  国燕委秘书长黄钰发布《2020年燕窝行业白皮书》  图片来源:国燕委

  国燕委权威发布《2020年燕窝行业白皮书》

  会上,国燕委权威发布《2020燕窝行业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以广泛的企业调研结合多平台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勾勒行业现状,预测未来创新发展趋势。

  《白皮书》显示,我国燕窝行业近些年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燕窝市场总体呈现供给侧与需求侧双增长格局,2020年中国燕窝消费市场规模约达4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33%。

  燕窝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每一位燕窝人的拼搏,奋斗的脚步不曾也不会停歇。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燕业同仁需凝成一股合力,向同一个目标奋进,拥抱竞争,乐于变化,与市场共同成长,在锤炼中筑牢行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共创燕窝行业美好未来!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17600944777。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