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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舆观察】住房租赁市场乱象亟待法律“出手”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法治网 作者:耿梦然 编辑:吕亚静

  近日,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打隔断多收钱却让房主担风险一事,再次揭开租房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但“黑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长租公寓爆雷、违规群租、出租屋甲醛超标等乱象屡屡发生,严重侵犯了租赁双方特别是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少网民结合自身被“坑”经历,吐槽租房过程中发生纠纷、利益受损、维权困难等情况,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加规范中介机构,保护租赁双方权益。舆论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立法,规范市场,遏制乱象,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宜居的租住环境。

  专家指出,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法治建设不健全,使租赁双方诸多权益缺乏明确规定。

  一是现有法律规范相对滞后。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指出,我国早期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将商品房开发、销售作为重点,大量条文都是针对房屋买卖作出规定,在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对市场监管、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赁双方的诸多权益等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租房者的基本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二是相关法律依据过于原则。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认为,目前我国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过于原则化,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舆论建议推进专门立法,强化行业监管。

  一是推进住房租赁专项立法。买世蕊、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等人建议,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通过出台一部完整、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来规范市场发展,补齐法律短板。法律中应将住房租赁市场中政府的权力、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界定清楚,依法保障租购同权、租房者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等。《半月谈》评论文章也建议,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出台,解决当前规范住房租赁的法律法规缺失问题。

  二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季立刚进一步建议,通过法律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出租人收取租金、监督房屋使用情况、主张损害赔偿等权利,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保持房屋适于使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违约驱赶承租人等义务。明确承租人获取房屋权属信息的权利、对所租房屋的独占权、优先承租权及购买权、承租人地位的承继权,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义务等。

  三是加大租房行业监管力度。海报新闻文章称,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流动性较大,人员良莠不齐,且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建议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杜绝行业恶性竞争,制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系统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少网民也建议,对中介机构做好资质审查,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普法宣传,提升其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避免因为中介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给房东或租户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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