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下峪镇西庙村《法恩德矿业公司》蒿坪沟三号坑口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大型开采金矿
河南洛阳市洛宁县谁是盗采“金矿”背后的保护伞? 然而就有这样一家企业视国家法律法规如粪土,视政策如耳边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下峪镇西庙村《法恩德矿业公司》蒿坪沟三号坑口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大型开采金矿,全天三班倒,自改六轮车运输,炮采,三条巷道深度有几百米,遇到政府部门检查该矿自封坑口应对检查,检查过后继续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4年9月18日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了该矿的违法行为,而洛阳市自然资源局的各个科室互相推脱踢皮球,把不作为演译的淋漓尽致,本网再次致函于洛阳市自然资源局,10月17日上午9时交于办公室姓李的一位主任接收,讲尽快落实回复,而且在我们返京途中于下午4时左右电话告知我们局领导不让接收这份反映问题的函,如果反映到信访部门,如不返回取函就消毁,希望河南省委各级有作为的领导能重视该矿的违法盗采国家金矿资源,尽快查处并公布与众,本网将会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相关阅读
热点阅读
热点图文
阅读排行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