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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 青海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

发布时间:2023-01-19 来源:中新网 作者:祁增蓓 编辑:刘铮


  图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祁增蓓 摄

  中新网西宁1月17日电(祁增蓓)16日下午,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青海西宁举行。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过去5年,青海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6096件,判处罪犯28011人。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

  “日月山埋尸案”元凶马某被宣判死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执行到位“黑财”1.12亿元……张泽军介绍,五年来,青海圆满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2件,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1593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486人。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行业监管缺失或行业乱象等问题,青海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发出司法建议122份,有力促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图为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青海西宁举行。 祁增蓓 摄

  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青海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96件,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6079件。特别是格尔木市法院审结了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时,依法严惩腐败行为,一审审结张伟、王丽、任三动等职务犯罪案件381件,判处罪犯438人。并认真组织开展涉诉涉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

  报告显示,五年来,青海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56名公诉案件和2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7425人,减刑、假释12472人,对22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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