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河南讯(庞国强 武露莹 程鹏)在公安队伍中,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基层民警依法、依规办理每一起案件,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支队伍就是法制民警。
在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有这样一名法制民警,他能熟练掌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能把共10个章节、452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铭记在心,熟记到脑海中,把它作为工作中的制胜法宝,他就是登封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申隆基。
申隆基毕业于公安类院校高等学府——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中他尊敬师长、谦虚谨慎,时常向老同志请教,向基层民警学习。刚到法制科工作的时候,申隆基感到有些吃力,特别是行政案件的审核,经常拿捏不准。为了能够尽快更好的完成案件审核工作,申隆基给自己定下学习任务:每天熟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条,然后在第二天的早会上,在科室全体同志的监督下进行背诵。15天下来,申隆基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共二百多条内容熟记心中,了然于胸,为他快速准确审核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要执好法就要先学好法,作为一名法制民警,主要负责案件审核,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一线执法民警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这就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以过硬的工作本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公安工作中,他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律条款生涩难懂又多,为了熟练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更好的完成案件审核工作,他每天给自己定下学习任务,一条一条的背法条,他把别人节假日休息的时间都用来为自己“充电”,把办公室当成了业余学习的教室,书不离手,积少成多,不熟悉的法律法规慢慢减少,逐渐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在平时的工作中,申隆基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所有审核案件要做到证据充分,逻辑清晰,以刑法为基准,以法律为准绳,工作八年以来,申隆基共审核各类案事件2000余起,无违法违纪审核发生,多次被评为登封市公安局先进个人,先后被评为郑州市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技术标兵,2018年在郑州市公安局法制练兵大比武中取得个人第一名成绩,同年获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被郑州市公安局评为“绿城之星”,2021被评为“登封市公安局2021年度优秀人民警察”。
作为一名法制民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登封市辖区内武术学校林立,且由于大部分武校之前不太注重文化课和思想素质的培训,造成涉武校事件多发。正是因为对这些法律法规的熟知,申隆基立足现实,对发生的涉武校案事件认真进行分类总结和归纳,并结合受众对象的实际情况,先后在塔沟武校、释延鲁武校、南北武校等众多武校先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其中万人规模以上法制科6次,针对武校教练常见违法类型,开展专题法制培训20余次,因在普法宣传工作方面突出,2017年申隆基被登封市委市政府评为“六五”法制宣传先进个人。
随着法律知识的完备和工作业务能力的提高,他开始潜心研究基层公安执法。面对伤害类案件办理难和伤害类案件极易转化为信访案件的问题,他立足法制工作,认真分析伤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得与失、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对与错,不断的从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回归理论,最终经过近三个月的摸索与探究,总结提炼制定“321”伤害案件审核机制“黄金三小时”原则,涵盖到伤害案件的必备办案流程和相关办案技巧,提高了伤害案件办理的效率,有效化解伤害案件办理难的问题,并降低了伤害案件演变成信访案件的概率。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公平和正义,在一定程度上,法制民警的个人素质会影响公安队伍整体的执法水平,申隆基将继续秉承这样的工作理念,在法制工作中不断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条文,掌握更多的制胜法宝,提高个人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而奋勇向前。
供稿单位: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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