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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符合条件投资者可集体起诉乐视索赔

发布时间:2021-10-02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钦 王浩雄 编辑:张君

  昨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申请登记参与诉讼。

  北京金融法院于今年5月7日受理了王景等11名原告共同起诉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贾跃亭等21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称,被告因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跃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虚假陈述行为,中国证监会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王景等11名投资者因被告虚假陈述行为遭受了投资损失,故请求判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侵权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2940339元;判令贾跃亭等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经初步审查后,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于今年7月30日作出(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需要提醒的是,不符合本公告确定的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北京金融法院不予登记,但该部分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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