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聚焦 >正文

人大常委会丨我国对国家发展规划专门立法

发布时间:2025-04-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熊丰、魏玉坤 编辑:陈洪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熊丰、魏玉坤)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对国家发展规划专门立法,旨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介绍,立法的总体思路是,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把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党中央提出规划建议、国务院编制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的制度安排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强化实施保障,进一步健全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保障机制,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更好发挥其战略导向作用提供制度支撑;做好统筹衔接,既确立国家发展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又为其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留有制度空间,保持规划体系的内部协调统一,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共4章31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等内容。草案明确国家发展规划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国务院负责拟定国家发展规划的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和推进措施。同时,草案完善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机制作出规定。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