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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启动“无废运河”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李莉 编辑:吕亚静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个部门共同印发了《江苏省“无废运河”建设工作指导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指导方案》),指导地方全面开展建设工作。

  记者了解到,江苏将把大运河作为整体进行统筹利用与保护,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创新管理模式,加快形成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

  《指导方案》明确具体建设范围包括徐州市、宿迁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和苏州市8个设区市及6段主河道,并要求各地以流域、部门、要素三大协同为主要思路,将大运河作为整体进行统筹利用与保护,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水、气、土、固协同治理,加快绿色转型,打造“美丽运河”。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省运河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清洁航运、流域治理、风险防范等多个“无废运河”建设典型治理模式,实现运河“水畅、河清、岸洁、景美”的治理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方案》重点聚焦大运河江苏段沿线地区污染排放总量高、资源消耗强度大、生态服务功能减弱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部署了建设无废现代航运、推进港口绿色发展、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促进人居环境提升、弘扬无废运河文化等6大类24小类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类任务的指导部门,全力推动大运河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大运河为载体弘扬“无废文化”,为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创造有利条件。

  在措施保障方面,《指导方案》明确,要求地方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形成重点工程“策划一批、推进一批、推行一批、建成一批”的良好格局。同时,创新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绿色基金等推行“环基贷”项目贷款,推广EOD等开发模式,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此外,在运河沿线涉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高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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