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环境生态 >正文

中方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表达严重关切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新华社 作者:佚名 编辑:李红艳

  新华社联合国8月8日电 中国裁军事务大使李松8日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次审议大会上做专题发言,全面阐述中国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有关立场,并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表达严重关切。

  李松说,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核电站事故污染水,对海洋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影响不容忽视。日本政府单方面决定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纯粹是出于经济成本考虑,既没有穷尽安全处置手段,也没有与周边国家和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出于一己之私向国际社会转嫁风险,既不负责,也不道德。不仅日本国内民众强烈不满,中、韩、俄和太平洋岛国等也表达了关切。

  李松表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日方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正当性、数据可靠性、净化装置有效性和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组对日方排海方案的评估迄未得出最终结论,反而提出诸多改进意见。令人遗憾的是,日方对此置若罔闻,持续推进排海准备,并仓促批准排海计划。这种企图造成既成事实的做法,不是负责任国家所为。

  李松强调,日本核污染水排海不是日方一家私事。日方应认真回应国际社会关切,回到与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的轨道上来,停止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日方应确保以公开、透明、科学、安全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包括考虑排海以外的替代方案,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严格监督。这是检验日本能否有效履行国际责任的试金石。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