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环境生态 >正文

生态环境部:四大类污染物被定义为新污染物

发布时间:2022-04-02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 编辑:刘峥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介绍,今年乃至“十四五”一段时间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做到四个“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维护健康安全为目标,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两条主线,守住“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生态环境风险底线,突出新污染物治理和“无废城市”建设两个抓手。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新污染物如何界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

  四类污染物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介绍,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风险,但由于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足或尚未被纳入环境管理中的四大类污染物。之所以称为“新”,任勇司长是这样解释的,“一方面是相对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另一方面,新污染物种类繁多,更重要的特点’新’是因为其种类还可能会持续增加。”

  据了解,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新污染物治理有难度源于五大特征

  目前,对于新污染物的治理存在困难,任勇司长介绍难点主要源于新污染物的五个特征。

  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明显,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

  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特征,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五是治理复杂。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据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推动建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源头准入管理、推动环境风险管控、积极参与全球化学品履约行动,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目前生态环境部正会同13个部门研究编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将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后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任勇司长说。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