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发(赵献富摄)
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发(郑贤列摄)
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发(赵献富摄)
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6月11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淮河边,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百米高空进行淮河大跨越作业(无人机照片)。
当日,经过安徽电网建设者连续10多天在百米高空攀爬、架设、走线,安徽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成功完成淮河大跨越。淮河大跨越作为该线路工程的关键节点,由两座高193米的跨越塔、四座高57米的锚塔组成,跨越距离1578米。据悉,香涧至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36.8千米,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安徽蚌埠、滁州部分地区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新华社发(郑贤列摄)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热点阅读
热点图文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