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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面清理歧视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齐鹤 编辑:刘峥

  8月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根据通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将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依法清理废除妨碍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清理重点包括:

  1.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2.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规定和做法。

  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通过要求重复检验认证、设定标准技术壁垒、设置许可备案障碍等,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

  3.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

  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4.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总台记者 齐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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