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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应急管理局处罚

发布时间:2022-08-08 来源:乡镇企业导报 作者:佚名 编辑:张君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2022年6月6日,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津辰)应[2022]1-003号),指向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振兴”)。

  处罚决定书显示,金隅振兴因乙炔气瓶门事故排风线路不防爆,外壳未接地,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金隅振兴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官网

  据天眼查APP显示,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股权穿透图显示,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91249%,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4.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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