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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晶玉选矿厂涉嫌瞒报一人死亡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法治社会网 作者: 编辑:刘铮

  原标题:山西代县:一选矿企业涉嫌瞒报一人死亡安全事故

  2022年6月29日

  6月18日上午,代县在县委大会议室举办202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大培训(第一期)培训班。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王世伟主持开班仪式,此次培训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县主体地下矿山企业五大员、全县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安全负责人,应急管理局分片领导、各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各乡镇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 及相关安全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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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伟指出,此次培训是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遵守纪律,保证学习效果,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入脑入心,带着问题听、带着问题学,把学到的知识变成指导生产实践的能力。各单位负责人、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完培训后,要把学到的知识带回去,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企业生产车间主任及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全覆盖式的安全生产大轮训,真正把安全生产知识传递到生产一线,运用到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上,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2022年6月20日晚21:40分山西代县西关“晶玉选矿厂”厂内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企业安全事故

  死者为山西原平段家堡人:段某某。

  肇事者:庞某某。

  据“肇事者”讲这起事故,由于选矿厂堆放原料处夜间照明黑暗,仅靠选矿厂安全人员指挥车辆卸原料的时候,庞某某听从安全指挥人员导致驾驶拉矿车在选矿场内卸原料的时候车辆发生侧翻,压住死者段某某驾驶的拉矿车辆,造成段某某当场死亡的安全死亡事故。

  上图:肇事者:庞某某述说事件经过,视频截图

  肇事者:庞某某说:代县交警事故大队做了询问笔录。

  事故发生后该企业隐瞒事实。为了不扩散影响,通过“关系”转变为交通事故。没有及时上报代县应急管理局。涉嫌瞒报事故,该企业除了加大生产及扩大利益外,安全意识淡薄,防护设备及安全措施不到位。

  安全大于天,近年来代县人民政府及代县应急管理局纷纷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经常组织各种活动走进企业,然而就在这如火朝天的宣讲下代县晶玉选矿厂对县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督查和指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才造成如此安全事故!

  山西代县西关“晶玉选矿厂,因“安全指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才酿成该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怎样认定?

  是安全事故还是交通事故?

  本网将继续关注! 2022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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