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当地老百姓举报称: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的“河南顺城集团(焦化厂)”,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至今未上报,私下与死者家属赔钱了事。
据了解,2021年10月21日,顺城集团焦化厂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勾机压死),死者:张金祥(男)48岁,两个女儿已结婚,一个儿子18岁左右,上有80岁高龄老母亲,家住河北邯郸市磁县观台镇西艾口村人。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私下与死者家属赔偿115万元了事。
接到举报后,11月25日,在铜冶镇政府办公室,该镇政府负责文化宣传办崔主任接待了我们,和崔主任说明情况后,崔主任表示称,你们得先去我们殷都区宣传部报道,然后拿上宣传部开的介绍信(函件)过来,我们才能接受你们来访。又说,你们所反应这个事情,目前我们尚未接到该事故报告,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工作人员称,针对该企业发生的死亡事故,我们已基本调查详细,和举报人反应的基本一致。
崔主任在办公室说:“你把情况介绍下吧!我记录一下给领导汇报,留下你们联系方式,如有结果,到时给你们电话联系。”
针对此事故的结果,至今也没有接到铜冶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处理结果,针对此事故涉嫌瞒报的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
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隐瞒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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