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 >正文

徐州一项目发生死亡事故 江苏福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编辑:刘铮


  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7日发布的《关于江苏福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2年3月2日10时30分左右,由江苏福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徐州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徐州市年产4000吨升降式爬架链条和矿用高强度大规格圆环链项目1#厂房、1#综合楼、2#综合楼、水泵房及水池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通报如下:

  关于江苏福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2年3月2日10时30分左右,由江苏福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徐州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徐州市年产4000吨升降式爬架链条和矿用高强度大规格圆环链项目1#厂房、1#综合楼、2#综合楼、水泵房及水池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年产4000吨升降式爬架链条和矿用高强度大规格圆环链项目1#厂房、1#综合楼、2#综合楼、水泵房及水池

  事故地点:沛县张寨镇沛敬路东侧、S69连接线南侧

  事故时间:2022年3月2日10时3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鸿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明顺

  施工单位:江苏福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雷

  项目负责人:孟宪法

  监理单位:徐州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卫

  项目总监:蔡成明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