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和12月27日,山西吕梁孝义、运城绛县分别发生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2022年3月14日,在应急管理部举行的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上述因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导致人员伤亡事件进行了回应。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闻发言人、综合司副司长赵玉辉表示,为吸取事故教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大举报三个方面进行了防范。
一是国务院安委办专门下发了通知,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一证多井、死灰复燃等6类非法盗采行为,并从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关停矿山的安全管控,严厉追责问责和强化社会监督等进行安排要求。
二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等开展打击矿产资源犯罪活动、打击金矿“洗洞”盗采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于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核实的,规定最高奖励30万元,最低3000元,举报电话是12350。同时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微信、邮件、走访等形式进行举报。
关于今年矿山“打非治违”工作,赵玉辉介绍,国家矿山安监局从煤矿、非煤矿山两个领域分别安排部署。其中,在煤矿方面,一是督促落实《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19项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煤矿采掘接续专项监察,严防采掘接续紧张未采取措施、无煤可采等系统性安全风险发生;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国家矿山安监局每月至少派出10个明查暗访组,赴重点矿区、重点矿山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四是常态化开展异地监察执法,近期组织12个工作组,前往山西、黑龙江、河南、贵州等10个地区开展为期3周的异地执法,重点任务就是“打非治违”。
而在非煤矿山方面,一是督促落实《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以采代建、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等行为;
二是开展汛期安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非煤矿山中央企业、岁末年初典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4个专项检查,对湖南花垣县、贵州松桃县、重庆秀山县“锰三角”地区开展安全专项调研督导,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
三是完善执法机制,加大对安全风险大、安全生产信用较低企业的执法力度,以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赵玉辉表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曝光、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严惩不贷,形成强大威慑。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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