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案例精选 >正文

冰城民警“瓮中捉鳖”擒窃贼

发布时间:2023-04-20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哈公宣 编辑:许辉

  本网讯(王森峰/哈公宣)“我的摩托车就停在那儿了,早上起来一看就没有了,好在民警同志尽职尽职、及时破案,为我挽回了损失。”日前,家住哈市南岗区黑山街的回先生将一面印有“神速破案尽显警威 挽回损失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3月1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巴山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丢失摩托车的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查看视频、现场走访,迅速锁定了一名形迹可疑的中年男子。视频中显示,该男子先用钳子将摩托车方向盘上的锁打开,在尝试打火未果后,索性将摩托车直接推向不远处,拆卸后运走。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娴熟的作案手法、活动区域进一步分析研判,民警推断其近期很有可能再次作案,于是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并在犯罪嫌疑人常活动区域附近进行蹲守。经过了三天两夜的蹲守,3月20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现场缴获被盗的摩托车一台及拆卸的散件若干。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对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他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对车辆构造、装配、维修等知识了如指掌,平时喜欢对车辆进行改装升级。案发当日,他看见回先生的摩托车与自己的车型号一样后,鬼迷心窍地产生了盗窃的念头,打算将能用的零件装配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其余的零件变卖给配件厂牟利,不曾想这么快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