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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招标作假了?

发布时间:2022-12-06 来源:搜狐网 作者:辛闻 编辑:陈沆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项目招标过程中,通过招标、投标、评审、公示等程序,没想到中标公司的项目经理另有在建项目,此举已违反《招投标法》,是监管缺失、弄虚作假?还是审查不严、操作失误?

  资料显示:在10月24日,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编号:民财采磋-2022-7,评审结果显示:中标单位是河南宇丰路桥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是2238800元,项目经理为闫亚伟,执业证书编号:豫241131342708。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而项目经理为闫亚伟早在10月21日,已任职虞城县G310线(豫皖交界-张关庙)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该工程工期为60天,目前仍在施工期内。

  项目经理闫亚伟同时任职两个在建项目,已违反《招投标法》第26条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项目上担任。

  项目经理闫亚伟中标上述两个在建项目的情况,经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查看属实。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业主或招标代理单位会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项目经理需符合相应资质等级,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就会导致废标。

  同时由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参与投标公司进行评审,包括投标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等,可谓步步把关、层层过滤。

  出乎意料的是,河南宇丰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项目经理有其它在建项目竟然中标,群众质疑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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