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禁止为别墅类的房地产开发供地,以及将别墅类建筑列入禁止供地目录。
汝州市群众反映,位于双拥路高杆灯西侧的汝州市国锦综合体项目,在建设和销售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建设商品房对外出售。临街商品房3100一平方,后边别墅共建设10套,以每套180至190万的价格对外出售。
就群众反映的问题给,媒体给汝州市煤山办事处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均没有得到任何的回答。
如果汝州市国锦项目没有手续的话,就属于无证小产权房“违建别墅”。谁要是购买了他们的房子或者别墅,那么根据国家规定,就面临巨大的风险,将来可能被拆除或者被没收。
汝州市紫云办事处的违建别墅还没处理结束,煤山办事处的违建别墅却正常施工。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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