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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彭阳法院:近亲结婚,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民主与法制 作者: 编辑:吕亚静

  民主与法制网讯 (记者惠晓锋)近日,因男女双方之间存在近亲结婚情形,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宣告这一段存续16年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小强与小珍系表兄妹关系,两人却隐瞒亲属关系于2008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小强遂将小珍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婚姻无效。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双方所在村委会走访调查。经查,小强父亲与小珍母亲系同胞兄妹,小强与小珍两人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与小珍隐瞒表兄妹关系事实办理婚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之规定,该婚姻关系无效。遂依法判决小强与小珍的婚姻无效。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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