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是由党委、政府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然而,在2021年3月,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发放借冒名贷款”的行为,被监管部门一次处理达17人,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但是却在2021年9月18日又被评选为“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怎不让人瞠目结舌。
据2021年3月16日,大同银保监分局公开信息显示,山西浑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农商银行),因存在“违法发放借冒名贷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3月16日。
该行从业人员韩守文、吴福忠、郝玉日、谢富、穆建林、杨德成、唐龙、刘伟、李冠华、李雁国、訾国雷、张进德、范江山、张武、刘忠、王天国、邢德山、薛子成、张淼、蔡海东等人,也因此事由受到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对韩守文、吴福忠、郝玉日各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对谢富、穆建林、杨德成、唐龙、刘伟、李冠华、李雁国、訾国雷、张进德、范江山等十人给予警告;责令浑源农商银行对张武、刘忠、王天国、邢德山、薛子成、张淼、蔡海东等七人给予纪律处分。
2021年9月18日,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省直文明校园、省直机关第五届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浑源农商行荣获“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像浑源农商行这样,多人被处罚,多人受到纪律处分,怎么还能评选为文明单位标兵,不知有关评审部门又是如何把关和履行常态化检查。如此行径,是恶意瞒报或是故意掩盖实施真相,总之让瑕疵者抹黑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总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17600944777。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热点阅读
热点图文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