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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一煤矿涉瞒报一起2死3伤的井下透水事故

发布时间:2022-09-25 来源:五一在线 作者: 编辑:张君

  近日,有媒体爆料,2022年8月13日,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杏旺盛煤业)发生一起2死3伤的井下透水事故。据消息,事故发生后,红杏旺盛煤业未第一时间向灵石县人民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上报,而是选择了瞒报事故,与死者家属私下赔偿封口。

  据报道并经进一步核实,具体事故死者身份信息如下:

  死者一:贺华林,现年34岁,系临汾市汾西县勍香镇暖泉头村人,现住址交口县双池镇,事故发生后,矿方与死者家属私了,赔偿400多万,尸体于8月17日打捞升井,8月23日下葬。

  死者二:李芳明,现年46岁,系山东新泰市羊流镇黄土崖村人,当前住址灵石县小交口,尸体于8月16日打捞升井。

  据报道,红杏旺盛煤业该起2死3伤安全事故,起因是当班工人在井下205回风巷违规操作掘进机掘进施工时,引发透水事故。同时,致使正在作业的208工作面也发生透水事故,而208工作面是红杏旺盛煤业私自组织工人开设的工作面,无审批手续和备案手续,属于盗采行为。

  爱企查查询发现,红杏旺盛煤业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灵石县交口乡楼珍村,法定代表人为张计旺。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

  据公开报道,相关媒体就该事件向灵石县应急管理局核实了解,该局称未接到上报信息,随后便有红杏旺盛的负责人出面发放封口费,以达到隐瞒事故的目的。

  据山西法视融媒公众号爆料,《政府法制》杂志社晋中分公司负责人受涉事单位委托,进行媒体公关。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和灵石县应急管理局对外宣称仍在调查中,至今还未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9月23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必须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强统筹,各有关部门担起各自职责。必须深入排查风险,盯紧看牢矿山、危化、交通、建筑、消防、渔船、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拉出单子、盯住整改,重大危险源落实包保责任。必须依法依规办事,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交通“三超一疲劳”、瞒报谎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必须有力应急处置,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重点部位、重点单位24小时值守,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必须高效做好统筹,把安全要求贯穿疫情防控各环节,切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陈洪斌 刘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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