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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消费者向胖哥俩索赔,可要求10倍赔款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 中新经纬 作者:闫淑鑫 编辑:董迎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3日电 (闫淑鑫)23日,针对胖哥俩肉蟹煲被曝出大量使用过期食材一事,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建议,期间在这些店消费过的消费者可凭小票、支付凭证、转账记录、下单记录等向商家索赔,要求退还消费的金额,并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雷家茂向中新经纬客户端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雷家茂称,根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至于类似维权是否存在一定难度,雷家茂称,若当场发现,并固定证据,则维权较为简单,若发现后未及时采取维权措施,或事后才发现的则维权相对较难。

  “但在本次事件中,首先记者卧底时取得了相关证据,其次商家表示已经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两者结合起来则可以减少维权难度。比如记者获得的证据证明某时间段存在如此情形,商家自查后也承认某时间段存在问题,则在该时间段消费的顾客进行维权还是比较简单的。”雷家茂如是说。

  23日,“胖哥俩肉蟹煲大量使用过期食材”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随后,胖哥俩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对于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安,深表歉意,公司已对涉事门店进行停业整顿,成立专案组进行内部自查,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査,对检査结果将及时公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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