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饮品:“100%中奖”是文字游戏?还是虚假宣传?河北泊头超市康师傅“天天送万元现金活动”被质疑!

发布时间:2025-04-13
来源:新浪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消费者赵先生在泊头市正旺超市以1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瓶康师傅茉莉蜜茶、茉莉清茶系列饮品,发现康师傅茉莉蜜茶瓶包装上面印着“100%中奖”天天送万元现金"活动,当赵先生满心欢喜的开盖扫描后发现显示:0.3元复购红包,根据商家解释:这个0.3元复购红包当时不能领取,需要再次购买一瓶扫描以后激活后才可以。

  对于正旺超市商家的解释,消费者赵先生感觉象吃了一个鸡肋,如鲠在喉,觉得非常堵心,想获得这三角钱,那还需要在付出5元钱,花10元钱的得三角红包赵先生觉得不值得。通过拨打客服电话400-618-8080得知:"100%中奖天天送万元现金"活动,是真实有效的,产品包装显示的活动主办方是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生产日期为20250305,20:40TDW6,同时客服人员也解释了关于0.3元复购红包,必须买第二瓶的时候才能得到上一瓶的0.3元,扫描第二瓶的0.3元复购红包需要买第三瓶才能得到第二瓶的0.3元,以此类推,每天顶多不能超过5次。到购买第六瓶的时候就需要计算在明天(第二天)重新计算激活使用。

  对于这种中奖领取方式消费者赵先生觉得商家是在玩一种文字游戏,要循环购买才能全中奖,如果不购买下一瓶就无法得到得到0.3元复购红包,说白了你只买一瓶饮料得不到0.3元复购红包, 那这"100%中奖"的宣传就显得非常虚假了,必须要买一瓶才能的0.3元复购红包, 这环购买才能全中奖方式,有点强迫消费的意识,让消费者觉得很不舒服。

  通过网络搜寻,关于康师傅饮品兑奖难问题还有“再来一瓶”,大洋网-广州日报以《康师傅赠饮被诉兑奖难 消费者放弃“再来一瓶”》为题报道了康师傅“再来一瓶”促销赠饮活动中奖容易兑奖难,凭着刻有“再来一瓶”的中奖瓶盖到市内多个兑奖点兑奖时,却遭遇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很多消费者最终经不起折腾而放弃兑奖。

  山东·齐鲁晚报官方网易号也报道了《营销翻车or虚假宣传?康师傅“鱼片汤面”事件能为企业产品营销带来哪些启示?》康师傅新品方便面“剁椒鱼片汤面”引发部分消费者质疑,称产品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所谓的“鱼片”只有几片,且疑似以淀粉为主要原料,只是做成Q版卡通小鱼的造型。

  有法律人士表示,“0.3元复购红包属于设障刺激消费,产品包装显示提供虚假中奖率,属于欺诈消费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需退一赔三。100%中奖?应该属于 100%被“套路”了!”

  商家刺激消费者二次消费可能涉及多种法律条文,主要取决于刺激消费的具体手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商家刺激消费者二次消费相关的法律条文及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因此,如果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诱导或限制消费者选择,可能违反此规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若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刺激消费者二次消费,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若商家的刺激消费行为构成欺诈,将面临三倍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如果商家通过虚假广告刺激消费者二次消费,将可能受到广告法的制裁。

  综上所述,商家在刺激消费者二次消费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消费者的索赔。

  部分消费者对康师傅的这种宣传方式表示质疑,认为其涉嫌虚假宣传。希望康师傅营销需谨慎,珍惜积攒起来的消费者信任,企业应重视产品宣传合规,在产品发布和推广的各个阶段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确保产品成分、宣传内容与消费者期望相符。同时,在产品包装和宣传材料中,应提前做好文字说明,明确标注产品成分、含量等关键信息,以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同时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产品策略,提升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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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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