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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化工企业火灾事故信息通报,不该“烂尾”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作者:纪丰 编辑:刘铮

  10月14日早上7:00左右,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氧水厂发生一起火灾,通报显示事故造成1人受伤、1人失联。事涉化工企业,人们除了关心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也尤为关注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因此更加期待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够及时披露事故信息。

  当日上午,淮安工业园区安监局通报了事故发生时间、应急救援、环境影响和伤亡情况等,全文125字。此次通报尚属及时,但此后至今,关于事故的续报则迟迟未见。现场处置何时结束?失联人员是否找到?伤亡情况是否扩大?火灾过程是否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自始至终都像通报所称“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企业责任如何追究?对这些关乎公众基本知情权的问题,当地闭口不说,人们心里就没底儿。

  “砰的一声响,我们家玻璃都被震裂了”“火从早烧到晚,至少十几个小时,偶尔还有爆炸声,我们本地人却几乎看不到信息发布”“今天那附近下的雨都是黑的”“我老家距离事发地不到10公里,下游还有淮安市的重要水源地白马湖,希望此次事故能够引起管理部门的足够关注”……不论当地居民还是网民,对此次事故的关注度并不低,但有关各方“冷处理”的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就连习惯发布事故救援消息的消防部门也异常低调:事发当日,@淮安消防说了辽宁锦州的火灾、台湾高雄的火灾,对直接参与处置的这起事故却只字未提;@江苏消防在一条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微博中,也只是加上了“江苏淮安一化工厂发生火灾”的话题,仅限于点到为止。

  不得不说,这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运转早已常态化的今天,依然出现这样的信息“烂尾”实属罕见。

  事发之初,如淮安工业园区安监局通报所言,“市和园区消防、公安、应急、环保等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我们相信,当地在事故应对、科学处置上持续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但是,面对突发安全事故,地方政府需要一手抓事故处置,一手抓信息披露,而且后者应该成为应急管理工作闭环的组成部分。因为对当地群众特别是事故影响到的群众而言,他们更需要知晓某些关键信息以确定所处环境的安全性。

  事故的调查处理需要时日,但人们关心的环境问题应当持续动态公布。假如对环境的影响大,则需要向社会预警;即便影响小,也应该以具体务实的举措和科学监测的数据告知社会,来让人们放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些事故信息只有广泛地让大家知道才更加彰显其存在价值。问题说得越早越明白,社会疑虑就越少,人们应对就越从容;相反,在群众关切面前惜字如金,少说乃至不说,体现的就不是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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