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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泥泞勘验路,撑起群众艳阳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李涛 骆静怡 编辑:张君

  本网讯(李涛 骆静怡)王某1996年与敦化市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其中包括蛤蚂塘耕地部分。2024年4月份,王某发现高某在未经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王某承包的土地,栽种松树30余棵,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诉至敦化法院贤儒法庭。

  为了更好了解案情,剖析纠纷的源头,承办法官在与当地经营管理站沟通后,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场地,因涉案农田在山林中,山路崎岖陡峭,连降多日的大雨导致上山路泥泞不堪,汽车行至半途,陷入泥泞,无法前进,一行人选择徒步20余分钟到达纠纷现场。勘验现场,通过仪器定点测量、现场方位对比,最终确认被告高某将31棵松树栽种在了原告王某的二轮承包合同地内,双方当事人对勘验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为下一步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敦化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着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将每一个案件作为司法为民的切入口,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定纷止争,体恤民情,凝聚民心,用司法守护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供稿单位: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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