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方案明确,到2025年,形成立足江苏、服务全国、辐射共建“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一批示范性、标志性成果;到2030年,先导区建设取得全面突破,形成与江苏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对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形成更坚实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布局统筹谋划,聚力打造高能级平台载体,努力培育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其中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培养方面,要深化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培育建设15个左右国家级、50个左右省级示范机构;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规划引领,分层分类培育领军型、专家型、后备型人才,建立多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力争2025年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数达350名,备案的涉外公证员达600名,引进和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高水平人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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