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着“解压神器”“解压玩具”标签的“萝卜刀”热卖并在校园走红。这种“萝卜刀”是塑料制品,一甩“刀片”就出来,再一甩就收回,刀体颜色鲜艳,并有手枪造型、夜光功能等多种款式,深受学生喜爱。网上也流出不少学生手拿萝卜刀做出砍、刺、捅等动作的视频。
“现在玩‘萝卜刀’,以后就会玩真刀”“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的玩具,该禁就得禁”……这是许多作为学生家长的网友的看法,他们认为,即使是玩具,也可能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影响。孩子们喜欢模仿影视剧里的画面来舞弄玩具刀、玩具枪等。其中,拿着玩具刀做刺、捅、戳等动作,可能会从潜意识里激发孩子的暴力倾向。
“三角尺也能扎破白纸,是不是上学就不能带尺子了?”“难道我们只能让孩子在‘无菌室’里成长吗?”也有一部分网友表示,“萝卜刀”并没有什么危险,没有必要谈“刀”色变,毕竟,在80后、90后的童年里,特别是男生的童年里,都会流传着一把枪、一根棍子或者是一把“刀”的故事。
那么对于孩子扎堆玩“萝卜刀”,家长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胡美青表示,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事物的理解能力和处理能力。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该用正确的方式管理、教育未成年子女,引导其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注重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发现孩子玩耍‘萝卜刀’甚至玩耍过程中出现暴力倾向的,家长要履行好教育监护义务。”胡美青解释说,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作为家长,应该注重教育孩子安全知识,让孩子了解使用刀具的风险和注意事项,防止误伤自己也避免用刀具伤害他人。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最好将刀具放到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防止误拿误用,类似“萝卜刀”的玩具也应该在父母监督下进行玩耍使用。
此外,尽管“管制刀具”的前提是刀具得是金属材质的,“萝卜刀”模仿了弹簧刀自锁的结构却没有弹簧刀的杀伤力,但短视频平台上几乎所有有关“萝卜刀”的演绎就是突然甩刀、捅人,甚至“割喉”。
事实上,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都有人通过试验展示,有几款“萝卜刀”虽然是塑料材质,但是尖头处很硬,稍微用力便能插破白纸,扎入苹果。有专家表示,“萝卜刀”确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其玩具顶部有些坚硬,孩子们在玩耍时如果不注意力道,或者奔跑追逐时不慎摔倒,很容易伤到眼睛等身体脆弱部位。
现实中,如果孩子在玩耍“萝卜刀”的时候不慎伤人,谁该为此承担责任?
对此,胡美青表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未成年子女使用“萝卜刀”伤害了他人,则父母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同时,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在于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监护职责的,虽然不可完全免除其侵权责任,但可以减轻。”胡美青介绍说,比如,如果未成年子女在课堂使用“萝卜刀”将他人扎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实施加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也要对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但因是在学校上课期间,父母的监护职责无法完全行使,因此可以适当减轻。
胡美青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往往不成熟,过度沉迷或者不当使用“萝卜刀”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带来消极影响,还可能引发暴力伤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及时并以适当的方式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安全观。(记者 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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