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吉林讯(刘璐)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纠纷。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法官带案下乡,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
冯某与赵某系邻居,多年来相处十分融洽。2022年上半年,赵某拆旧建新,因为两家房屋榫接,在拆除旧房时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导致赵某房屋被雨水浸入受损,赵某回填土方时,也将房前原有的一条通行道路堵占。冯某与赵某协商未果,将赵某诉至敦化市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更好地化解纠纷矛盾,承办法官遂邀请当地村委会一起到现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在各方当事人的指引下察看争议地的现状,通过实地勘查,承办法官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对案件事实把握更加充分,也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处理方向,为案件公正裁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携卷下乡、就地办案是敦化市人民法院的优良司法传统,也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工作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敦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深入一线了解案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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