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公证服务减证便民情况。据悉,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从396项删减到280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公证事项中涉及的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
记者:白阳、冯家顺
编辑:苗夏阳、聂焱
设计:胡戈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热点阅读
热点图文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