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聚焦 >正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举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朱善永 孙阳生 编辑:刘铮

  本网讯 (朱善永 孙阳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检验和评估《大庆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5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举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大庆市委书记李世峰,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岩松,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孟涛以及相关领导在市应急指挥中心观摩演练。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宋鸿源担任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此次演练设定大庆市最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萨尔图区万达广场),主题街区二楼因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使用电焊引发火灾。火势多途径蔓延,发展迅猛,造成多名人员被困。灾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开启固定消防联动设施控制火势,引导商场内群众疏散逃生,同时通知微型消防站实施初期处置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





  大庆市消防救支队接到报警后,综合研判为四级火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一次性调派临近7个消防救援站、2个政府专职消防大队,26台消防车、128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同步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报告,并启动《大庆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调集应急、公安、医疗、供水、气象及通信等12家联动单位到场协同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及通信保障分队遂行出动。


 





 

  大庆支队重点围绕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难点问题,立足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战需求,采取“外围堵截、纵深强攻、攻防并举、固移结合”战术措施,分“辖区初战、攻坚主战、整体联战”3个阶段,开展了单位初期处置,接警调度、灾情研判、预案启动、作战指挥、安全管控、战勤保障、联勤联动、信息报送等10余个作战科目。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法,通过卫星指挥车、视频图传系统、通信中继台、无人机等设备,利用消防指挥网实现演练现场图像与市应急局指挥大厅图像的互联互通,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省消防救援总队孟涛副总队长在讲评中指出,这次演练贴近实战、聚焦打赢、锤炼本领,达到了预期效果。大庆作为全国重要石油石化生产基地、全省重要经济板块,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希望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打造过硬队伍、创造过硬业绩,坚决扛起救民水火、捍卫平安的神圣使命,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油城高质量发展。

  李岩松市长在主持演练时要求,要系统推进安全整治,统筹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活动,抓好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用好“三个清单”,做到“三管三必须”。要以本次实战演练为牵动,推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两个全覆盖”,做到应急响应速度、指挥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评估能力“五个提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委书记李世峰在讲话中指出,开展这次全流程推演、全要素参与、全科目实操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有效应对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市委书记李世峰强调,全市上下要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基础、第一前提,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主动仗”。要以本次演练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坝”、当好人民群众平安幸福的“守护人”;进一步增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常态化和系统化,坚持以安全生产“三个清单”为抓手,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大检查大排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进一步增强应急指挥体系的科学性和协同性,立足以演促练、以练备战,打造“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作战、运转高效”应急处置联动格局;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普及面,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一线作战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深入钻研火灾等各类事故救援技战术打法,确保紧要关头和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供稿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