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制聚焦 >正文

吉林敦化市法院:司法有温情,调解“买一送一”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梁宏亮 编辑:张琳

  本网吉林讯(梁宏亮)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这是一起母子因耕种土地而产生的纠纷。

  原告有17.17亩承包地,被告是原告的儿子,被告口头约定过承包原告部分土地,每年给付原告3500元,但自2020年开始违反约定不再向原告支付土地承包费,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老人已经八十多岁并且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为其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引导他们对家人多一些宽容,对老人多一些感恩之心。在法官的调解下,两名被告就土地耕种问题与原告老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向原告给付每年的土地承包费,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又主动与原告的三位儿子进行沟通,询问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承办法官在征求老人和三个儿子的意见后,给出了一套赡养老人的方案,虽然大儿媳情绪激动极为不满,但是在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下,最终与老人的三位儿子、儿媳达成赡养协议,日后对于赡养老人存在的纠纷隐患也得以提前妥善解决,老人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承办法官的尽职尽责表示感谢。

  法官的职能不仅仅是审理好案件,更是要真正切实解决民众在生活中存在的纠纷,尤其要看到弱势群体、老年群体的困境并且给予帮助。敦化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审理的每个过程,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依法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解民众之所需,急民众之所盼,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