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黑龙江讯(潘春国 朱善永)为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治安大队按照“百日行动”和“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各项工作要求,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动态消除风险隐患,成功查处一起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储存爆炸性物质烟花爆竹案件。
8月18日9时许,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内行业场所开展检查时,发现丰某在其经营的“某某服务社”室内(系居民区)堆放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计30余件,民警当场将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查扣,并转移至安全地点。
随即,民警将丰某口头传唤至清河分局办案区接受询问。经询问,丰某承认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准备在农历七月二十三日进行售卖。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林区群众要自觉遵守各类枪支、危爆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同时,鼓励群众对涉枪、涉爆线索积极举报,对凡举报查实的给予相对的经济上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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