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吉林讯(古钰镜)近日,敦化法院通过新浪网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一份送达公告,这也是吉林省敦化法院的首例网络公告送达。
在确悉该案符合公告条件后,承办法官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利民、便民举措,决定不以传统的公告形式送达,而是对此案进行网络公告送达。
以往传统的登报公告送达,需要缴纳公告费,需经报纸刊登环节,从发出登报公告申请,到公告刊登,往往需要耗费较长时间。网络公告不仅缩短了公告送达办理的时间,而且还不需要缴纳公告费用,使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登录网站查看公告内容,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下一步,敦化法院将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一站式”带来的司法红利。
供稿:吉林省敦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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