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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敏河人民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助推林区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中国经济与法 作者:朱善永 修彦兰 编辑:李红艳


  本网黑龙江讯(朱善永 修彦兰)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建辖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3月31日,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就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与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并向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座谈会上,宫铁川检察长对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发布背景及现实意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入交流。强调将监管“关口前移”,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辖区内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细落实。

  第一检察部主任祝永娟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并表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只是企业的事情,还是社会的共同损失,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共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美娜详细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意义以及建议的出台将会给安全生产领域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随后,干警又走访了绥棱林业局立胜达木制品厂和绥棱县聚鑫供热有限公司,与员工交流工作区安全防范要求、出现应急时的救急措施等内容,并一同查看了生产车间监控防范措施,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围绕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继续加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通过信息共享、共同走访、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建立安全生产的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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