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公安部了解到,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达到满分前,可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申请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接受教育的方式是什么?扣减记分规则如何?这份攻略告诉您。(记者 任沁沁,图表由公安部交管局提供)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热点阅读
热点图文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