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8月1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近日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方面,补齐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还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了专门解读。
针对个别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反映的平台抽成高、随意调价,造成收入下降,不得不延长劳动时间的问题,李华强表示,8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平台用工关系,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都作了明确要求。
李华强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结合网约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实施,切实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等群体的劳动权益,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举措。
一是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更多采取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落实驾驶员权益保障责任,合理确定平台和驾驶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劳动报酬,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及当地的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四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休息权益,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尽可能提高车辆在线期间的运营效率,科学确定驾驶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其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切实维护好广大网约车驾驶员的休息权益。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热点阅读
热点图文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