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文旅时讯 >正文

8天604.5万人次 看春节假期太原文旅市场有多“热”

发布时间:2024-02-2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武斌 编辑:吕亚静

  新华网太原2月20日电 (武斌)晴好的天气、适宜的温度、8天小长假……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日期间,诸多元素叠加的太原文旅市场被“引爆”,成为冬日里的“热辣滚烫”。

  据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数据显示,太原主要景区、博物馆、公园、旅游休闲街区等共接待市民游客604.5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204%;门票(营业)收入1.1亿元,比2023年同期增长132.4%。

  打造“花样”龙年,线下游人数爆发式增长

  作为山西省会,太原古称晋阳,也叫龙城,有着2500余年建城史。借助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春节假期,太原以“锦绣太原城 欢乐中国年”为主题,打造“有温度、有内涵、有年味”的文旅“年味大餐”。

  据统计,太原文旅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旅游休闲街区、景区景点、商业综合体、美丽乡村等活动场所,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共组织开展543场文化旅游活动,参与人次约185万人次。

  2024年春节假期太原市省内省外客流分布情况。新华网 发

  背棍、秧歌、划旱船、烟花秀、音乐节……小店区刘家堡村举办的第三届“堡里有年味·回村过大年”民俗活动,吸引了不少游客来村里打卡,体验过年的仪式感,参观人数达45.2万人次。

  此外,太原古县城、晋阳湖公园、钟楼步行街、清徐清源水城等,也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年俗活动,吸引了众多外地游客以及本地市民参观;太原市图书馆举办线下活动26场、线上活动145场,参与人数达53万人次。

  数据显示,春节假期太原旅游人次同比增长204%,而作为旅游市场晴雨表的晋祠博物馆,参观量较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增长了300%。

  深挖文化资源,引领春节年俗新潮流

  2024年春节假期,文旅市场南北双跨趋势越发明显。春运以来,不少北方城市居民南下,来自南方城市居民也踏上前往北方的旅程。借此契机,太原文旅行业组织开展“博物馆里过大年”“新春灯会”等活动,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赏美景、品文化。

  2024年春节假期太原市热门酒店产品TOP榜单。新华网 发

  山西省博物院每天接待1.5万人,馆内人潮涌动;新开放的北齐壁画博物馆、晋阳古城考古博物馆预约名额天天约满,持续火爆……太原各文博单位依托馆藏优势,举办形式多样的迎新春活动,让“博物馆里过大年”成为市民游客喜爱的过节潮流。

  在太原古县城、玉泉山城郊森林公园、晋阳湖桃花岛以及各旅游休闲街区,大型花灯会、灯展与传统非遗、国潮舞蹈、戏曲展演、民俗表演等活动相结合,为游客带来传统又现代的时尚年味。

  与此同时,太原各涉旅部门及单位还推出了逛、吃、玩“一条龙”业态,通过多重举措释放消费需求、激活消费潜能、推动消费升级。加之返乡、探亲、出游等多重因素交织,有效提升了春节假期游客在太原的过夜率。

  数据显示,春节假期太原市游客过夜率达到41.05%,有32.27%的游客在太原市逗留2-3日。而据央视报道,太原成为春节期间南方居民前往北方的十大热门目的地之一。

  创新宣传推介,成就冬日里的“热辣滚烫”

  近年来,随着太原市文旅行业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的文旅宣传推介,太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不少游客从全国各地来到这座千年古城,感受当地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2024年春节假期太原市热门景区产品TOP榜单。新华网 发

  继冬季哈尔滨爆火之后,太原“晋商东家文旅推介团”应“冻梨陈醋”之约飞往哈尔滨进行交流推介,并走进中央大街、索菲亚广场向“小冻梨”和各地游客朋友赠送太原醋礼,宣传推介太原文旅资源。据不完全统计,各项活动通过视频直播、短视频推送后,相关网络浏览量超1亿人次。

  同时,借力文化资源优势,太原市文旅局在春节假期推出7条主题旅游线路、4个特色乡村旅游村,并连续推出年俗主题海报30期,开展网络视频直播6场,拍摄制作年俗、美食、非遗、景区等主题宣传短视频50多个,吸引大量网友关注转发评论,让太原游在网络持续火爆。

  此外,局长炫醋、钟楼街拜大年,“晋商东家”火车站、机场送“银票”领礼物、宣介旅游线路产品等一系列活动,也受到各地游客关注、点赞、转发,全网浏览量迅速突破千万次。

  在网络“出圈”的加持下,春节假期太原线上旅游消费保持强劲势头,景点线上预订客流同比2023年上升291.11%。其中,玉泉山城郊森林公园在山西省景区预定榜排第三位,太原古县城花灯会位居2024春节假期全国灯会热度TOP10。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17600944777。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