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人员查询|
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 >正文

北京密云区举办学生艺术节:五育融合、多元一体,在艺术浸润下生长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吕亚静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琴弦拨打、锣鼓声声、笙箫和鸣……近日,一曲气势磅礴的《万马奔腾》奏响了北京密云区第二十六届学生艺术节闭幕展演序曲。快板、戏剧、舞蹈、合唱等精彩的汇报演出为本届学生艺术节画上圆满句号。

  据密云教委介绍,本届艺术节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历时一年,以合唱、器乐、舞蹈、朗诵、戏曲、话剧等10个集体项目和12项个人项目为展演活动内容,通过校、区两级艺术节创作、展演,为学生搭建多元化的展示平台。

  “在艺术节展演过程中,不乏原创、经典、特色节目,一批节目呈现很高的艺术水准,获得市级、国家级金奖,有的节目登上国家大剧院。”密云区青少年宫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春霞介绍说,自学生艺术节开幕以来,全区累计上报284个集体节目,4231名学生参加,评出区级奖项151个。累计上报个人项目2754个,评出区级奖项1527个。

  合唱展演中,密云区檀营满族蒙古族乡中心小学的《送别》、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密云分校的《期待的远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密云中学《寻隐者不遇》等多首中外合唱曲目的演绎,学生们全身心投入,陶醉其中,用心用情,融入团队对整个作品的理解。

  民乐、西乐、特色乐展演部分,密云区第一小学的西乐《北极幻想曲》《我的家在日喀则》,密云区第六中学的民乐《寄少年》《黄河船夫曲》,檀营小学和密云五中的特色乐演奏流畅、优美,整体表现突出。

  舞蹈展演舞种丰富,显现出极强的专业性。密云二小的《梦想的起点》、密云三小的《再来一遍吧》、密云五中的《瓷彩》等作品,带动学生向真、向上、向善。

  北京育英学校密云实验小学的《不朽》、密云区第六中学的《书香人生》等朗诵展演,或歌颂祖国、或呼唤英雄、或畅想美好未来。密云七小《送你一朵七色花》、河南寨中学《榜样的力量》等话剧展演,紧跟时代发展,充分展现出新时代学生的家国情怀以及对艺术的美好向往。密云三小的原创戏曲作品《孔融让梨》等传承了中华传统文化,唱出了中国戏曲独特的韵味。

  此外,个人项目展演主题突出,参与面广,展示出了区域美育成果。书画以“美丽家乡”为主题,学生们挥毫泼墨,用画笔描绘自然之美、家乡之美,以童真的视角描绘出了对美丽家乡的热爱与赞美。

  “校园艺术节是学生艺术实践,素养提升的重要平台。”密云区教委副主任尹玲玲说,艺术节期间,专家走进学校、开展金帆团和金帆书画院评选、高水平社团建设,助推学校特色品牌确立,促进五育融合,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奠定基石。

  “建设‘纵向衔接,循序渐进’京剧培养体系,为喜爱京剧艺术的孩子搭建平台。”在朝实密云学校,“京剧+”基础课程,在“融”上下功夫,与学科相融合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京剧+美术课程,以泥塑、水彩、中国画、京剧文创、综合材料等多种绘画形式展现戏曲服装和人物。京剧+体育课程,在体育课中融入戏曲身段元素,创编大课间“戏曲形体操”,利用戏曲身段中基础训练塑造学生的外在形象,潜移默化间提升学生审美特征。学校还以密云水库十姐妹为原型,创编校园儿童京剧《饮水思源》,目前以保水治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水润京华》正在排练当中。

  溪翁庄镇中心小学参加在区域“聆听渔阳史,诗颂水库情,树立爱国志”大型水库诗歌朗诵活动中,将社团与科技融合,参加北京市可持续发展教育学会举办的“小小创变家”展示,通过班级合唱红色歌曲的评比、“我爱家乡的秋天”小小书画家比赛、“我是小小歌唱家”比赛、“我爱家乡的水库”诗词集体朗诵、个人才艺大比拼等搭建多元化展示的平台,将艺术多学科融合,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和创造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624年,一群师生在278岁老天文学家带领下,乘坐曲速引擎速超光速宇宙飞船到银河系游学”……近期,根据张国栋同名小说《紫星少年》改编、师生参演的舞台剧正在交大附中密云分校展演,神奇感人的故事、扣人心弦的情节深深吸引着师生。“作为学校重点推进的项目,就是要提高学生综合素养、拓宽教师视野,让全体学生接触航天领域知识,领略航天魅力,脚踏实地、奋斗奉献,努力做新时代的追梦人。”校长王立柱为舞台剧编排、展演做了清晰定位,也为学生激发强能、实现自我突破感到欣慰。

  “美育的核心是育人。”密云区教委主任杨福军表示,密云区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启迪思想、温润心灵,学生艺术节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为师生搭建更加多元的展示平台,助力“双减”、助力区域优质均衡,促进五育融合,实现育人目标。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17600944777。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广告报价|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