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2月24日电(记者解统强、张龙)12月24日,位于青海省黄河上游的羊曲水电站最后一台(3号)机组通过72小时试运行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羊曲水电站按期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目标。
这是12月24日拍摄的羊曲水电站(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解统强 摄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河段,是国家规划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电站主要设备国产化率达到90%以上,在国内首创采用镶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新坝型,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为我国300米级高面板堆石坝建设提供了实践经验。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发电分公司总经理许建军介绍,羊曲水电站安装3台40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47.32亿千瓦时,可满足约158万个家庭的年用电需求,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46.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41.2万吨,经济和生态效益显著。
作为我国±800千伏“青豫直流”特高压外送通道的重要配套支撑调峰电源和青海省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的支撑电源,羊曲水电站的全面建成投产,将为高质量打造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和推动国家“西电东送”能源战略发挥重要作用。
这是12月24日拍摄的羊曲水电站(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这是12月24日拍摄的羊曲水电站(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12月24日,羊曲水电站工作人员在巡查3号机组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 解统强 摄
12月24日,羊曲水电站工作人员在巡查3号机组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 解统强 摄
12月24日,羊曲水电站工作人员在中控室内值守。新华社记者 解统强 摄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与法》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本网已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经济与法》。如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作品,请致电:010-65776990。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经济与法)的稿件作品,均转载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互联网信息传递,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投稿邮箱:zgjjyfw@163.com
热点阅读
Copyright©2010—2022 经济与法 www.zgjjyf.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邮箱:zgjjyfw@163.com 《经济与法》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2022782号-3 公安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