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关键配套标准、持续推动其他配套标准制修订,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重点修订新建机组的设计供电煤耗门槛要求、对应的负荷率基准,以及现役机组的运行供电煤耗要求、对应的修正方式等。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通知》还提出,依托“三改联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标准试点示范,将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择优遴选并严格控制示范项目数量,并于项目投运1年后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约10.3亿千瓦,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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